以下的感想, 都和某位自稱 "寫網誌不合他的作風" 的人的網上文字/文章有關.
陳精突然在面書寫, 他被某人提醒, 他也要為三十歲定下目標了. 我才想起, 我也差不多三十歲了.
社會上而言, 人的三十歲是個大關, 也是人生上半場的鳴終笛. 不過, 對於在心理上已經死了的小弟, 三十歲, 其實都只是一個歲數而已. 要定目標不一定要以三十為限, 要為人而活, 也不一定要在三十歲之後.
對於吊兒郎當而且體弱多病的小弟而言, 要在身體狀態還不太差之前, 做自己想做的事, 才是最重要. 而身體狀態如何, 就只好聽天由命. 所以, 我慶幸, 我在左肩毀掉之前, 做了十年運動, 去了很多旅行.
不過, 我做自己想做的, 不等於要去損人. 雖然, 我也想找和陳精一樣, 找個貌美如花的女子好好的談一場戀愛, 並在熱戀之後分開. 不過, 戀愛的傷害太大, 這樣為了滿足自己, 而以戀愛為目標, 好像有點那個, 有點把 "美眉" 視作一件玩具看待吧?
當然, 我明白, 我就算沒有這個想法, 我也無法找到一個美眉和我談戀愛的. 我還是算了吧. 又是某人的名言, "貌醜, 是原罪來的."
對, 大家都很清楚, 上面的想法十分幼稚.
某人在面書上新寫了一篇 "如果", 認為滿口如果的人應該鼓起勇氣去改變對現狀的不滿. "趁自己還年輕的時候, 任性地走他媽的一回!?"
好一個他媽的. 好一個任性. 好一個年輕.
可是, 任性, 需要無比的勇氣. 如果恃著年輕去任性, 而最後傷害了別人, 我也是會後悔.
其實, 不作選擇, 其實也是一個選擇. 人不會停下來, 正如祝枝山所言, "縱使是倒著走, 畢竟也是前進著." 走與不走, 其實都有機會傷害人. 踏前一步難, 但有時, 後退一步, 更難.
所以, 重點是, 是否年輕就錯得起? 做人難, 其中一個, 就是某人說的如果.
而有選擇, 就會有如果.
一天, 和實濱閒聊. 他說我們當中沒有很受歡迎的博客.
我心想, 那當然了. 我這種中文不好, 觀察力低, 古怪刻板, 言語不順而且思想封閉的人, 寫得再多也不會寫得好, 也不會有讀者. 而我們之中, 文章精練而且見多識廣的, 多都懶於, 或不願勤寫博客. 我心想, 如果實濱有心多寫一點 (多畫點漫畫也成), 又或者某人願意寫博客, 相信一定會大受歡迎.
所以, 如果某人願意去寫, 我是絕對會多多捧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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